依據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,綠色建筑評價指標體系由節地與室外環境、節能與能源利用、節水與水資源利用、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、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六類指標組成,每類指標包括控制項、一般項與優選項。
綠色建筑應滿足所有控制項的要求,并按滿足一般項數和優選項數的程度,劃分為一星級、二星級和三星級三個等級,具體內容詳見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》。
綠色建筑,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,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(節能、節地、節水、節材)、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,為人們提供健康、適用、高效的使用空間,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。